@所有人:年底前执行!福州居民垃圾投放时间确定,只有这个时间段能丢……

【发布日期:2019/9/7 8:11:35】 【作者:admin】 【关闭

@所有人:年底前执行!福州居民垃圾投放时间确定,只有这个时间段能丢……


重磅!
《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
“四定”工作实施方案》
正式发布!
福州扔垃圾要定时了!

福州各小区固定投放时间为
每日6:00~9:00、18:00~21:00
年底前五城区全部落实垃圾分类
垃圾分类考评列入评优评先考核
举报不分类行为最高奖励1000元
……

方案还说了哪些内容?
小编为你带来详细解读!

       为确保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,福州市制定《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“四定”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方案)。   

年底前
五城区全部落实“四定”

 

       福州市明确一个总目标:年底前,五城区全部落实垃圾分类“四定”目标。具体来说,每个小区都要建成垃圾分类屋(亭),完成监控探头布设并纳入市级统一监控,分类管理员聘请培训上岗,实现生活垃圾100%分类收运、处置,让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成为居民生活新常态。

健全三环节“四定”机制

 

       要做到垃圾分类“一步到位、全面覆盖”,福州市不仅在五城区全面铺开,还在前端分类、中端收运、后端处置三个环节都健全“四定”机制。

       前端分类“四定”,即定时投放、定点收集、定人管理、定位监控。每日6:00~9:00、18:00~21:00为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固定投放时段;小区因需设置至少一个以上固定垃圾投放点位,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类屋(亭);投放时段内,每个垃圾投放点至少配置一名分类管理员,专职负责桶边督导、开袋检查;每个分类屋(亭)安装监控探头,接入“平安小区治安”监控平台,纳入全市统一监管系统。

       中端收运“四定”,即定好企业、定好车辆、定好时限、定好点位。后端处置“四定”,即定点查验、定厂处置、定准流程、定责监管。

责任主体划分


       方案对五城区党委政府、市直部门、街镇、社区村居、小区物业、分类企业、收运企业、处置企业以及市民,都明确了责任,做到垃圾分类“环环相扣、层层监管”。

       前端分类环节,需要分类企业、管理员和物业共同守好“最初一公里”。

       每个分类屋(亭)的分类管理员要定时定点进行桶边督导、开袋检查,劝导、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,不接收未实施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垃圾,及时举报拒不改正的居民,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。

       物业企业要做好楼层撤桶、配合选址、监控维护和入户宣传,会同垃圾分类企业共同落实“四定”,与有资质的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,配合开展违规收运企业清理整顿。

       对拒不开展垃圾分类或者垃圾分类工作组织不力的物业企业,福州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红黄牌警告,限制在福州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、参加示范项目评选,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。

       对于中端收运环节和后端处置环节,方案也做了详细规定,垃圾收运企业被发现混装混运垃圾的,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、全市通报并处罚款3万元;一年内出现两次该情形的,退出福州市场,媒体曝光并将企业列入信用“黑名单”。

       落实监管环节,五城区党委、政府作为主要责任主体,全面做好辖区生活垃圾分的日常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执法等工作;市直部门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分类”原则,推动本部门、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;镇(街)作为具体责任主体,对辖区分类责任主体进行指导、

督促、检查、考评、执法等,组织志愿者、督导员开展分类宣传培训。社区、村居作为具体实施主体,组织、指导、督促落实垃圾分类端和收运端“四定”工作。

督查与奖惩


       分清责任,还要保障落实。福州市五城区落实领导层层包干制度,各级包干领导名单予以公布,接受公众监督。同时,福州市还强化市、区、公众等三个层面督查。

       福州市组建了市级督查考评组,对五城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;各区县组建专项检查组,包街镇进行全覆盖、全流程的专项检查督办。同时,积极聘请热心公益、关注生态环境的市民担任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督导员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层层追责。市级督查小组每月按考评分对各区进行排名,在全市通报,并抄报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;市效能办将根据考评情况,定期对排名末位的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,对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街镇、社区挂红黄牌警告,对其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。

        此外,垃圾分类考评情况将纳入市对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,列入文明单位、评优评先考核内容。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,一律从严顶格处罚直至清退出福州市场;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,个人处50元~200元的罚款,单位处5000元~50000元的罚款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,一律媒体曝光,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。在“严格执法、人人守责”的基础上,福州市还将建立公众举报机制,做到有案必查、有诉必回。市民如果发现不分类行为,可以通过24小时举报电话、福州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、12345平台、e福州APP等渠道进行举报。

       福州市将建立重要线索举报奖励制度:
       举报企事业单位、商家等不分类行为经查实的,给予100元/次奖励;
       举报物业企业违规行为经查实的,给予200元/次奖励;
       举报分类企业违规行为经查实的,给予500元/次奖励;
       举报收运、处置企业违规行为经查实的,给予1000元/次奖励。


最后
附上这份最新版投放指南